2025年7月
住建领域
这些新规陆续开始施行!
一起来看
我们的生活将迎来怎样的变化
《住房城乡建设信访工作管理办法》施行!
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《住房城乡建设信访工作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共6章32条,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。《管理办法》主要包含工作职责、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、信访事项的办理、责任监督等内容。《管理办法》明确,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信访工作形势任务,履行受理、转送、交办信访事项,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等7项主要职责,并要求要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到信访工作岗位锻炼,信访干部到业务岗位交流以及信访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制度。
《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审批有关事项实施告知承诺的通知》施行!
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《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审批有关事项实施告知承诺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《通知》明确,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重新核定、延续、变更、注销时,不再提供原有资质证书,由资质审批部门通过相关系统自行核查比对。同时,在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新办、重新核定、延续时,不再提供所报送的建筑、结构、财务、房地产和有关经济类专业管理人员的身份证、职称证等申报材料,由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书面承诺其真实性和有效性,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《成都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》施行!
《成都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正式印发,共5章30条,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《办法》主要包含一般规定、预售资金的支取监管措施等内容。《办法》明确,支持开发企业与购房人、按揭贷款银行签订三方协议。三方协议约定监管账户为按揭贷款发放的唯一收款账户,按揭贷款银行应将购房人的按揭贷款直接发放至监管账户,擅自或协助开发企业将按揭贷款发放至其他账户的,应当负责追回资金,无法追回的,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之日起,至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止。
《绵阳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办法》施行!
绵阳市住建委印发《绵阳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共5章18条,自2025年7月9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《管理办法》主要包含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名录、房屋安全鉴定行为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监督管理等内容。《管理办法》提出建立“源头备案+过程抽查+结果复核”三维监管体系,明确将实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名录制度,并针对鉴定技术、现场操作规范、鉴定报告、风险应急处置等过程提出全链条规范要求。
《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》施行!
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《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,共7章24条,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《实施细则》调整新增政策10项,增加提取情形4项,简化办理要件6项。在提取范围方面,首次将“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”费用纳入提取范围、放宽了重大疾病提取范围、升级了公积金贷款提取周期;在提取条件方面,取消了地域限制、创新推出“预提”、实行“首付+还贷”提取、新增直付购房款提取;在提取额度方面,取消最低留存账户余额限制、夫妻双方可共享提取额、家庭可代际互助提取;在资料准备方面,简化离职提取、商业贷款提取、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资料。
《关于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的补充通知》施行!
雅安市住建局发布《关于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的补充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。《通知》提出,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开展建设工程档案初核时,应同步核查该工程的电子档案。同时,《通知》对联合验收前准备、联合验收流程与要求、移交履约承诺和竣工后档案移交时限作出规范与要求。